物业矛盾日渐显著,政府能否合理引导
花了大半辈子钱,买套房子,住进去以后要继续缴纳各种费用,水费,电费,物业费,二次供水,二次供暖,垃圾清运等。尤其是物业费,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签订物业前期合同,前期物业费要多少,我们就得交多少,政府制定了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四等标准,每一等有不同收费,物业往往就是按照最高限收取。但是小区在商品房售罄后,多数业主入住的情况下,继续还是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物业费,物业做的好与不好,业主没有任何话语权,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却成立无门,在任何酒泉政府公开信息上找不到业委会成立办法。
2021年新的《民法典》已经实施,政府能否重视群众居住问题,关心人居管理问题,对业委会成立进行主动引导和主动宣传,让物业管理面向市场化,物业价格,物业服务让市场进行优胜劣汰,改革现有的物业进场终身制问题,尤其是业委会的成立,我希望政府能大力宣传,正确引导,让业委会成立优先于物业管理。让业主去决定,去考核,去选择物业,让全体小区业主不再被动。
大家也都来说说自己小区的物业费是多少钱,你觉得合理吗?你了解业主委员会这个组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