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乡村振兴局回复——关于乡村住房改建问题
希望领导回答一下,否则只能去《人民网》的市长回答论坛提问题了,那个貌似必须回答。
本人有已下问题,前面论坛官方公布电话0937-2610513电话算是通了,可惜没人接。我想请肃州区乡村振兴局的领导给予解答:
1、本次房屋改造,补助最多10万元,请问这10万元是原房屋拆迁补偿???还是原房屋宅基地拆迁补偿???(前面看中央发文,说是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只有使用权)请领导明确??
2、享受了这10万补贴,是不是必须拆除原来的宅基地房屋???
2、新建设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原来的土坯房是给发了证的)???
3、后续养殖区是否还要农户自己掏钱修建??如果修建,是怎么收费的??
4、村里原来登记意向:农户可以自己选择是2层小楼,或者多层(1-6层)楼房,但是现在3月了,前几天通知2层小楼不修建了,只修建多层楼房,后期也无修建2层小楼计划,请领导给予解答,到底是后期给不给修建??还是要*迫搬迁楼上(多部分搬迁楼上,剩下的也只能被迫搬了)。
5、农村修建多层(1-6楼)已经是国家都不提倡的事情了,除了一线大城市的郊区,前面如山东省、湖北等地修多层楼房已经证明是错误的,政府已经重新给规划修建了平房或者2层小楼,为什么有前车之鉴,酒泉政府还要给修建多层楼房???
6、修建楼房公摊面积,以后的电梯费,物业费等等一系列费用加大了农民负担,政府为什么不考虑,还要让修建楼房???农民是跟政府走,政府提倡修楼,然后各种动员,住进去以后才会知道咯。
7、严重质疑这中间的问题:村委会到底是利益驱动还是真心办实事,希望政府切实为民办事,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干缺德事,干多了小心灾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