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酒泉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40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旅行社运营管理或旅游管理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认定以本人身份证登记信息为准);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旅游行业工作节奏,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认同酒泉文旅集团企业文化与发展战略,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专业资质与能力要求
1.拥有旅行社运营管理或旅游管理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旅行社产品设计、市场推广、客户服务、团队管理等全业务流程;
2.过往工作中取得可量化的突出业绩,如成功打造爆款旅游产品、拓展重要客户资源和市场渠道,实现经营业绩显著增长等;
3.具备优秀的团队领导与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激发团队活力,制定并带领团队完成经营目标;
4.深耕旅游行业,熟悉文旅市场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导向及市场竞争格局,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创新思维;
5.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商务谈判与应急处置能力,能妥善应对旅游行业复杂工作场景和各类突发情况。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各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所有电子报名材料以“姓名 + 应聘岗位”为文件名打包,投递至指定邮箱:
2565326114@qq.com
,招聘咨询电话:0937-2666369、15393367111。
报名材料:应聘者按顺序整理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确保清晰、完整:
(1)《酒泉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身份证、相关职业职称、技能证书等;
(4)培训证书、获奖证书、重大工作成果证明等;
(5)工作履历证明、相关工作业绩报告(需体现可量化成果);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注意事项:应聘者需保证报名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集团公司对所有应聘者资料予以保密,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组建审查小组,按照招聘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资质、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员,审查结果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告知应聘者,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若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且纳入集团招聘诚信档案。
(三)面试考核
面试由集团公司组建专业考核小组开展结构化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旅行社运营管理实践能力、岗位适配度、市场研判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短信告知入围面试人员,应聘者需按要求准时参加,缺席视为自动放弃。集团将根据面试综合表现确定考察政审人选,如经面试评审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四)考察政审
面试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阶段,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联合集团纪委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性、个人征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岗位回避情形等;考察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若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察政审通过后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需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者,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集团内部举报,对举报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集团公司与拟聘用人员沟通确定薪酬细节,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提交入职相关材料,集团公司组织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具体标准由集团公司与应聘者进行面谈,参照集团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薪酬水平高于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超额奖励”的薪酬结构,享受集团规定的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职业培训、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
1.因应聘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和体检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司纪委受理相关线索举报。
受理电话:18919376733
附件表格请关注酒泉文旅集团微信公众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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