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引起执法部门对这件“小事”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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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塔县,地处甘肃河西走廊中端北侧,东望张掖,西接油城玉门和敦煌,南邻飞天之都酒泉和钢城嘉峪关,北连东风航天城,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是古代飞天和现代航天的发祥地。全县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辖5镇5乡,总人口13万人,年财政收入6000万元,人均工资不足千元。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金塔县是一个并不富足的小城市,地域狭小,资源匮乏。这里干燥少雨,戈壁纵横,植被稀少,被环境界公认为北方沙尘暴的发源地,一度入选中国最不适宜生存的地方之一。若没有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与之比邻,恐怕没几个国人听说过这里。然而,就在这样一个贫瘠的小县城,居然有一位神通广大的人物,他就是被人们称作“戈壁首富”的县财政局局长:刘天祝。多年来,刘天祝借财政局长职位,勾结大批腐败干部及不法奸商,置国家法制于无物,疯狂敛财,谋取私人利益。
  一。2007年11月将国列土地整理项目资金3000万元中的680万元通过非正常招标,将项目实施安排给甘肃省金塔县的修路老板张万国(因交通肇事已判缓刑),在没有开工整理土地前,经过张万国的帐倒出资金680万元,与张万国在北京各购一套住宅,下剩400万元由刘贪污,由其妻(任职于金塔县公共安全专家局)存到岳母名下,名曰在北京打点关系,后被甘肃省酒泉市检察院查获收缴.此案被侦破。
  二:上述款项被甘肃省酒泉市检察院反贪局收缴后.刘,张二人怕受到法律制裁,两人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筹措100万元,大肆进行贿赂活动, 先后给甘肃省酒泉市检察院张登强(副地级) 反贪局局长 副局长 金塔县检察院检察长郭红办案科长行贿.致使甘肃省酒泉市检察院通过此案的侦破,检察院收获了400万元,个人又肥了腰包,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继续当局长,个体老板张万国继续倒钱,赚钱,实现了"四赢"广大干部群众深恶痛绝.权比法大,金钱是万能的是在这里真实写照.检察院有钱花了,检察官获利了,各位领导你们不管,又有谁来管呢?
  三. 刘天祝张万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仅刘天祝及妻子近几年到过二十几个国家,儿子又在英国留学,家中在北京购房,存款几百万.靠我们金塔的工资水平,几辈子都挣不够这么多.张万国原是一个修乡村路的乡下小青年,靠财政局长报项目,空手倒钱.利用其弟张万银在本县农业开发办工作的机会,认识了开发办主任,名曰搞土地开发,倒出了几百万元,进了私人腰包. 这样的一个社会小混混,就和party的干部勾结在一起,害了干部,空了国家,亏了百姓,肥了自己.
  四。刘天祝还通过县上修劳务市场大厅违反go-vern-ment采购和招投标.各位领导,我们金塔县是一个小县,全县13万人,县城仅2万人.现有劳务市场已经够用.而他们在国家不允许修楼堂馆的今天,顶风违纪,特别是冰冻灾害,汶川地震的时候,他们巧立名目,从修劳动力市场大厅为名,修建金塔县最高,投资最大, 地理位置最好,装修最豪华的金塔县会展中心.各位领导,我们金塔县的财政年收入是6000万元,在这里修楼房一平米仅达800元,而他们巧立名目的会展中心外墙装修就达到一平米680元,而同质量的装修在金塔的市场价仅为320元,这样的招投标难道没有猫腻吗?究竟谁在顶风立项,谁在套取个人好处,请明查。
  各位领导,在全国而言,这点事算不了什么,但在甘肃金塔县这个小地方,人口才13万人,财政年收入才6000万元.这样的事还小吗?如今在金塔县,乃至整个酒泉市,已是妇孺皆知的秘密,已经成为市民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来到金塔,随便询问一个路人,都可以给你讲清楚其中的来龙去脉,刘天祝本人也被市民公认为“西部最牛的财政局长”!但由于金塔地理位置特殊,所谓山高皇帝远,为官者只知疯狂攫取私立,多年来官官相护,贪污成风,买官卖官,已经普遍的如同吃一顿家常菜,甚至到了明码标价的地步,我敢说,金塔的现状在全国来说都是数一数二的腐败县,用“十官九贪”根本不足以表达目前的现状,请领导在百忙中阅完此件,做出批示,严惩腐败蛀虫,还公道于民!以上所述,句句实情,条条有据可查,请求国家有关部门(地方部门已经不可能靠得住了)救救我们金塔人民吧,但愿在各界媒体的帮助下,能引起执法部门对这件“小事”的重视!谢谢了!!

全部回复

16
  1. 小样贼坏 1 楼

    一天 真*的 无聊~

  2. 注册 2 楼

    :curse:

  3. 守望者1 3 楼

    杀!!!!!一个个贪官污吏该杀!!!!!!!

  4. 戒尘 4 楼

    :victory:

  5. 清风舞月光 5 楼

    这文章估计没多少天就被删了!
    你等着看吧!

  6. 做人要厚道 6 楼

    看样子楼主是个知情者啊,可以上告啊,在这里发帖子的作用不太大啊。再说明天说不一定帖子就会被删除了

  7. 醉红尘 7 楼

    楼主最好有证据,交给纪检委好好查查哦。这样不行啊

  8. 紫然 8 楼

    楼主最好复印证据~~向上级反映~~~普发~~~自然有人关心 ~~~~~~

  9. pldy 9 楼

    看样子楼主是个知情者啊,可以上告啊,在这里发帖子的作用不太大啊。再说明天说不一定帖子就会被删除了,把材料发到中纪委看看有人管没!也可以把此帖发到官方网站这样才有戏看吗!

  10. 千年祁連雪 10 楼

    楼主,你到纪检委告去啊 我都看过你的好多这方面的事了 有意思的没 为啥不去告 给我们说有作用没 让我们怎么相信你的话

  11. 骑猪逛大街 11 楼

    :victory:

  12. 张三疯 12 楼

    好像以前在哪里看到过这个帖子,楼主如果真的有证据,应该通过正当渠道反应,在这里发帖子作用可能不大。

  13. usermode 13 楼

    估计是招投标把自己挤掉了 背后报复...

  14. 冷一笑 14 楼

    楼主的帖子已经被无情的删除了!

  15. 大嘴实话实说 15 楼

    只看到标题,没看到帖子,看来你说的事实有点尖锐了,让有些人删贴了

  16. 戒尘 16 楼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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