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犯窝藏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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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刘文涛外逃提供帮助
项目经理犯窝藏罪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张淑清 马生强)市运管局原出纳员刘文涛因为涉嫌贪污犯罪而外逃,时间长达近四年。当刘文涛花光随身携带的赃款后,是谁在资助他?近日,嘉峪关市某建筑安装公司第五项目部经理何某,因为资助刘文涛外逃,被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以窝藏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2008年7月14日,刘文涛被成都警方抓获并移交嘉峪关后,办案人员发现嘉峪关市某建筑安装公司第五项目部经理何某有为刘文涛提供现金资助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的行为。2008年7月18日,何某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被逮捕。
2009年1月19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何某犯窝藏罪,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28日,嘉峪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纳刘文涛因涉嫌贪污犯罪潜逃外地。何某得知了这一消息。2007年1月,何某与刘文涛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后,于2007年2月份春节期间在重庆见面。同年2月13日,何某以其妻杨某的名义在重庆为刘文涛开设了个人银行帐户,将刘文涛擅自借其的50000公款归还刘。此后,何某又先后向刘文涛提供了现金65000元,供刘文涛在成都、重庆等地潜逃时使用。同时何某在2007年、2008年春节期间,将刘文涛两次接到其重庆的岳父母家中居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在明知刘文涛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现金资助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犯窝藏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何某的辩护人关于何某犯罪情节一般,提供资金目的单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较小,认罪态度较好的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案发后被告人何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故决定对被告人何某从轻判处。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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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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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漠刀客 1 楼

    这年头坐个沙发不容易啊

  2. 大漠刀客 2 楼

    这种事情上这个人也太近人情了,反把自已带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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