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酒泉市歌舞团)是酒泉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市属国有文化企业,主要从事文艺创作、艺术表演、舞台美术、服装、道具、设备、演出场所经营、培训、艺术交流、接待文艺演出、广告宣传等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廉洁,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4.有在演出行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有在国外、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
1.招聘岗位:副总经理(艺术总监)1名、财务会计1名、营销推广专员1名。
2.任职条件:详见酒泉市歌舞团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汇总表.xlsx
三、报名时间
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四、招聘流程
1.根据公告公示的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2.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各自岗位初试、复试,复试根据所报岗位评估要素采用面试或岗位技能现场操作、专业知识闭卷测试等形式。
3.复试通过后进行政审、体检,合格的候选人统一参加公司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前培训,培训评估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进入试用期。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酒泉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福利体系执行,为吸引人才,关键岗位薪酬水平居于区域内同行业中等偏上。
六、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酒泉市歌舞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应聘表格电子版及相关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1358213031@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附件:酒泉市歌舞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七、特别说明
1.请报名者认真填写应聘登记表,学历、所学专业等关键信息无法判定、未填者,视为无效应聘登记表。
2.初审条件符合者,将按照所报岗位分批通知面试,请应聘者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3.咨询电话:15393367111 1809371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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