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养犬伤人 雇凶毒打告发者(瓜州县公安局南岔派出所已回复)

 火... [复制链接]
≮龙威天下≯ 发表于 2012-7-29 17: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的家里死掉的狗是什么品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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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nndb 发表于 2012-7-29 17: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17:07
“公道”还发帖了呢,如果不是当事人,那为啥要发帖并且回复啊?

他们有通过实名认证吗?   我是用实名在发布的,那两个“公道”  我确实不知是谁, 也许是转载呢?  为什么就认定是我叫人发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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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说了,我不想口水了。。。。如果把几分10以内,刚注册的参加你帖子的号图片都发出来还真有点累。我理解你,同情你,但我不支持你这样的行为。我的观点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算了就算了。再次,我是普通网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2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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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17: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QQ截图20120729171329.png QQ截图2012072917134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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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释。 问心无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2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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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nndb 发表于 2012-7-29 17: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17:18

不解释。 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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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17: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nndb 发表于 2012-7-29 17:17
他们有通过实名认证吗?   我是用实名在发布的,那两个“公道”  我确实不知是谁, 也许是转载呢?  为什 ...

呵呵,不说了,我不想口水了。。。。如果把几分10以内,刚注册的参加你帖子的号图片都发出来还真有点累。我理解你,同情你,但我不支持你这样的行为。我的观点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算了就算了。再次,我是普通网友,持中立态度,不偏向任何一方。再就是,根你贴的人有的说话太不入耳了。同情小狗的人也是狗,说句不向你方的话不论有理没理就成收取好处了。。。。。。。。。你力气大,自己折腾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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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 你这 我看不起你 还普通网名 行了起 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一天把人折腾的 让发起 能有用??一个老百姓 能折腾成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2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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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17: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QQ截图2012072917311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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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lyadai 发表于 2012-7-29 17: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晃晃悠悠 发表于 2012-7-29 11:49
穷不和富斗 , 富不和官斗 !早在封建社会就总结出了...

这就不该说量力而行!!现代社会应该讲究的是公平与正义,正是因为封建思想残余还在大家的思想里面,所以有钱有势的人就会嚣张妄为。大家对不平的事情都应该给予关注,这样社会风气才会好转,大家才能都生活在一个好的社会环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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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平之事抱定认真的态度,作为局外人我们也应该投以关注的目光,发出我们的声音。维护一个好的社会环境靠制度保障安全,这样就不会发生悲愤的事情出现在自己身上才去呼吁,避免阿Q在今天的社会出现在自己身上的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30 13:12
理想只是为了给社会一个前进的方向的,如果所有的理想都实现了我们也没必要在这里耗费唇舌了,这是个趋势,而不是某个结果或状态  发表于 2012-7-30 12:00
你说的很有道理,孙中山那时候就三民主义了,但是那只是一种理想啊。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如何实行呢?  发表于 2012-7-29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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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无名 发表于 2012-7-29 17: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这就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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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74 发表于 2012-7-29 17: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17:05
你这个号是新号,从内容上看就是老师一家的亲戚。我作为一个局外人,自己养狗10年,我觉得狗咬人是主人没 ...

呵呵   娃太聪明了  但是 你聪明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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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74 发表于 2012-7-29 17: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折腾下行了  别以为你们发帖子 就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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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74 发表于 2012-7-29 17: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17:23
呵呵,不说了,我不想口水了。。。。如果把几分10以内,刚注册的参加你帖子的号图片都发出来还真有点累。 ...

行了  你这   我看不起你  还普通网名  行了起  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一天把人折腾的    让发起    能有用??一个老百姓  能折腾成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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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别把人都想得跟你一样极端,人家等级是老酒泉了,说的话比刚注册的你中肯的多。好赖听不得不同意见。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大家说的也是为你们好啊。你们啊,已经被自己内心仇恨蒙蔽了双眼。  发表于 2012-7-29 18:30
我不和你口水战,因为我是局外人,别把火往我这边烧。把帖子发在网上,不就是为了让大家知道吗?我发表评论有错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2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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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74 发表于 2012-7-29 17: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了这半天,是民逼官反呢,还是官逼民反,那个词语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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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18: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人民服务74 发表于 2012-7-29 17:57
行了  你这   我看不起你  还普通网名  行了起  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
一天把人折腾的    让发起 ...

我不和你口水战,因为我是局外人,别把火往我这边烧。把帖子发在网上,不就是为了让大家知道吗?我发表评论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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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摊在阳光下 发表于 2012-7-29 18: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线成了政府的在线,这个帖子很早就看过了,没多长时间就打不开了。如果事实如楼主所说,这样的共党官员也太无法无天  欺人太甚了,官官相护不管是在很久以前的封建体制下,还是当今社会都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实了。这样的事情就不要再加以讨论了,只希望政府以事实为依据,给普通百姓有一个勉强可以接受的理由吧(不让人家接受治疗,你也太霸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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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的言论也有些过激了,政府虽有干涉网站的能力,但政府也能能够通过网络了解基层民众呼声,我觉得酒泉在线网站就办的很好,政府给的自由也大。要不然这种帖子还能出现,还能这么火?  发表于 2012-7-2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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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的在线 发表于 2012-7-29 18: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男人 发表于 2012-7-28 20:44
直接上访到市委马书记,马士基是为民的好官!直接找小伟局长。把瓜州的不座位的公安局长就地免职。才能体现 ...

这样我看行,支持。{:soso_e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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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里巴巴 发表于 2012-7-29 1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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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尘1 发表于 2012-7-29 22: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的蛤说的球,聂玉花吗从邻居到学校就是个刺头,常常邻居吵架,多次同事打官司,唯恐天下不乱的种,现在社会发展了,网络方便了,有又新花昭了,满世界的发帖子了。她人忙着辛苦劳动致富了,聂玉花想着创业了,打死邻家小狗制造矛盾讹钱致富了,如今钱花完了,神九上天了,她也想想着致富上神十了,听到人家关门骂神经病开始了,夫人两人滋事吵架做铺垫,借口反应问题姐妹弟媳五人大打出手创业到高峰,公安派出介入调节提出12万,离上神十费用还差一大节,提高费用还得发帖子,这儿发那儿发,瓜州人难到不知你聂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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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号注册的小号,来澄清事实的“真相”?我基本看过了,从头至尾的,双方都受伤了,作为政府官员,不能有更合理的处理方式么?这么粗鲁的对待普通老百姓,如何相信他的人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30 00:19
有点道理。。。这发那发的,注册几个号还不说是一起的。。。。我看双方都不是省油的灯!  发表于 2012-7-29 23:06
对于你的恶意中伤,我无视!!  发表于 2012-7-29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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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强 发表于 2012-7-29 22: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11:56
总之我觉得狗的死,会激化对方的情绪。哎。。。。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打破牙往肚子里吞吧,兄弟,不要再惹 ...

你连条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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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你比狗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29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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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22: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强 发表于 2012-7-29 22:42
你连条狗都不如

最好你比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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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6573 发表于 2012-7-29 22: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ind6573 于 2012-7-29 23:46 编辑

像这种打架受伤的事情,公安通常都是等受伤的病看好了才给处理的。看了你和派出所的说的,事情双方都说的八九不离十,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伤应当恢复的差不多了,赶紧要求作司法鉴定,不然拖得时间长了,鉴定效力就打折扣了。拿着鉴定,你再找公安处理,他们若再拖,就是他们违法了。要知道,鉴定的时间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没有这个东西,他们就可以你病没有看好,无限期拖下去,你还没有地方说去。
刚才百度了明确了警察办案时间也是有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 对需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
  经公安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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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心境 发表于 2012-7-29 23: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插话,怕挨楼主骂,所以飘过,感觉楼主是个厉害角色,见谁站在另一方就说个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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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毕竟身为当事人,有些言辞确实有些冲动。郑重道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30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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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23: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此事的看法:
1.首先,发帖人是受害者,因为发帖人先是被对方的小狗给咬了,然后双方又有冲突,发帖人在实在无法忍受对方的情况下,联合家属到对方单位向上级反映情况,结果双方相遇后又遇到了冲突。从事情本身来看,发帖人自始至终都是受害者。因为被对方狗咬不是发帖人的过失,忍受不了上访也是发帖人的权利,然后到处发帖声扬此事也是因为发帖人咽不下一口气。
2.发帖子本身没有错,把自己的遭遇帖到网上,至少让大家评评理。但是我想,发帖人的目的不简单在此,而是希望通过网络,让此事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然后希望能借此找到一些解决方式,我认为从发帖人的遭遇来说,这也可以理解。
3.我所不提倡的,首先是发帖人频繁的发帖,并且用不同的号相互联系,用不同的名称回复,并且听到不同的看法,就说是收受对方好处之类的话,显得没有包容性,也反映了发帖人的报复心理。
4.再次,我一直回复说希望发帖人量力而行,并非是出于偏袒某一方的目的,是现实也是形势,虽然我知道发帖人委屈和气愤,但是现实如此。空泛的言论有何意义?现实是可以说出大话而无可奈何。所以我觉得发帖人还是应该理智的对待这件事情。而不是一味的听到支持你的言论就表示好,听到劝告你息事宁人的言论就认为不是对你好。
5.最后,狗咬人是一种意外,但是狗最后也死掉了。虽然是一条惹了这么大祸的狗,但是毕竟是一条命,难道它的死不值得同情吗?如果当初,狗把人咬了以后,狗的主人能看管好小狗不让它在惹是生非,事情不会到如今这个地步。
6.无论是官是民,邻里之间,若能相互尊重,以礼相待,这件事情,又如何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呢。
5.对此事的处理,一些网友说要如何如何等等,支持发帖人。我只是想问这类网友一句话:你说的话能实行或能达到的可能性有多大?是否不过是一句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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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看了你的回帖,不得不说,你分析的很透彻。但站在弱势群体的角度上,假如发帖人不这么做,她又有什么背景来替自己讨回公道呢? 陕西强制引产的孕妇就是个例子,假如不被媒体曝光,那么这一家人岂不是不白白吃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30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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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23: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7.我细细浏览了所有的回复,发现好像双方的人都参与进来了,都是新号,并且相互进行攻击,对此我觉得事情到这个地步,双方还是都退一步比较好。
8.针对发帖人12万的赔偿要求,作为旁观者,我认为多了,发帖人虽然这么要求,也不一定能得到,不过虽然觉得多了,如果站在发帖人受气的立场上,我觉得可以理解。
9.最后,我希望发帖人能理智处理这件事情。接受公安机关的调解,让彼此都能恢复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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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舆论和媒体不能百分百解决问题没错,但不这么做,对于没权没事的老百姓来说,还能怎么做呢?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  发表于 2012-7-30 00:55
分析的入情入理,不愧是咱们酒泉网民的中坚,希望双方都能听得进去,有所受益。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妥善处理此事,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12-7-30 00:00
并未有主观要求赔偿12万的要求. 如果我要求12万的赔偿,自然不会再网上自吹自擂, 我之所以来说, 就是因为我得不到公开公正的处理, 12万谁都知道不可能的,这只是派出所强求下的一种托辞!  发表于 2012-7-29 23:57
评价比较详细,首先我发帖的目的只是为了引起重视而不是对谁如何如何,而后你一再强调我要求12万的赔偿,我不否认,但是那确实是派出所施加压力下才妥协的.  发表于 2012-7-2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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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 发表于 2012-7-29 23:59:0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反应属实就应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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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nndb 发表于 2012-7-30 00: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是心境 发表于 2012-7-29 23:30
不敢插话,怕挨楼主骂,所以飘过,感觉楼主是个厉害角色,见谁站在另一方就说个没完!

抱歉,毕竟身为当事人,有些言辞确实有些冲动。郑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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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豆豆 发表于 2012-7-30 00: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智慧豆豆 于 2012-7-30 00:37 编辑
微尘1 发表于 2012-7-29 22:05
这的蛤说的球,聂玉花吗从邻居到学校就是个刺头,常常邻居吵架,多次同事打官司,唯恐天下不乱的种,现在社 ...


29号注册的小号,来澄清事实的“真相”?我基本看过了,从头至尾的,双方都受伤了,作为政府官员,不能有更合理的处理方式么?这么粗鲁的对待普通老百姓,如何相信他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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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粗鲁了。。。  发表于 2012-7-30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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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豆豆 发表于 2012-7-30 00: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激光贝贝 发表于 2012-7-29 23:31
对此事的看法:
1.首先,发帖人是受害者,因为发帖人先是被对方的小狗给咬了,然后双方又有冲突,发帖人在 ...

认真看了你的回帖,不得不说,你分析的很透彻。但站在弱势群体的角度上,假如发帖人不这么做,她又有什么背景来替自己讨回公道呢?
陕西强制引产的孕妇就是个例子,假如不被媒体曝光,那么这一家人岂不是不白白吃亏?白白失去已经成行的孩子???
话说回来,你说的量力而行,说的是没错,但人活一口气,既然都成这样了,总不能放手不管。再说了,这个量力而行,中国封建社会遗留下的病态,总不能在咱们新中国继续延续?虽然现在好多情况也是如此,但我们能做到什么样就要努力去做。假如都是这种心态了,那么普通老百姓的权力谁来保障?是不是都要忍气吞声、苟且的过活?
没有针对谁,只是站在弱势群体的角度分析案件。希望能早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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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对,但是:说话容易办事难。。。。社会舆论和媒体,也不是能百分百解决问题啊。  发表于 2012-7-30 00:44
谢谢, 我也只是想要一个公开公平的结果...  发表于 2012-7-30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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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威天下≯ 发表于 2012-7-30 00: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镇政府打人就已经不对了,何况还是当官的打老百姓,效能风暴是放着看的。其他的不发表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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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这个当官的,应该学习过效能风暴不久,左耳进右耳出,如此这般粗鲁的对付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如何服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30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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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救赎 发表于 2012-7-30 01:03:0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让人家是人大的呢,唉,人大的犯法都比普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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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豆豆 发表于 2012-7-30 01: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关路居民 发表于 2012-7-30 00:42
镇政府打人就已经不对了,何况还是当官的打老百姓,效能风暴是放着看的。其他的不发表言论。

说得好,这个当官的,应该学习过效能风暴不久,左耳进右耳出,如此这般粗鲁的对付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如何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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